我将以以下几个部分分别描写此事件 关于露天然烧秸秆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一条第二款:在人口集中地区、机场周围、交通干线附近以及当地人民政府划定的区域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下罚款,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承担行政和刑事处罚责任。 该地区 燃烧秸秆的田地附近环境及居住人群 农民燃烧秸处有数十栋高楼(万江下亭新街,金泰小区牌楼基河南路,岳潭村),居住至少上千人。附近低楼层村民家中多为老人,该田地的居民在近十至二十年内在该田地都有燃烧秸秆,所带来的烟尘和空气污染物令许多人不适,且屡教不改,并对我们进行言语辱骂恐吓和威胁。用喷水的水洒对着自家喷都被辱骂。是否藐视法律? 三个问题 1.所带来的延误能飘到数百米高。火焰也十分清晰,为何从来没有人监管?导致周围田地的火宅谁来负责?空气污染物对大大气污染是否是指数增长? 2.所导致的烟尘和后续呼吸道疾病的清洁和看病费用谁来承担?每次打扫都是落尘,家中忘记关窗和发生火灾一样。导致尘肺病,哮喘等疾病谁来负责?延误中的二氧化硫是否影响人群呼吸道?是否有害? 3.该地农民是否知晓该法律?数十年屡教不改是否是对法律的藐视?社区知晓为何从来没有解决?农民并非护盾,法治社会要求人人平等,违反法律必须收到政府强制力的监管——《思想政治必修三》。社区知晓并多次与农民沟通为何还是没有解决? 诉求 必须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强烈禁止露天焚烧秸秆。赔偿精神损失费及清洁费用,我们赖以生存的家竟然变成“火灾房”?并除以相对应的罚款,并严肃声明禁止再次焚烧秸秆,并告知我们如若再遇到农民焚烧秸秆应如何处理? 相关材料 如下九图,分别为2021-2024年的燃烧记录,地址都在补充信息处表明 污染大气环境,影响身心健康。农作物秸秆中含有氮、磷、钾、碳氢元素及有机硫等。特别是刚收割的秸秆尚未干透,经不完全燃烧会产生大量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碳氢化合物及烟尘,在阳光作用下还可能产生二次污染物臭氧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