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84231

2024-10-22 17:24:44

广州医院和东莞医保局各执一词,广东试管医保政策无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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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_ygwz 来自:中国

国庆后广东宣布试管进医保,因为东莞无法做好三代试管,之前就已经在广东省妇幼保健院做完前期工作,我国庆后去广州医院准备试管移植,咨询东莞医保局政策是门特,但广州医院表示10月13日就需交钱,省妇幼表示日后打发票即可回东莞报销,东莞医保局表示申请门特可以医院现场报销,18号再咨询省妇幼表示无法办理,门特申请填了也说是要东莞医保局确认,东莞医保局再次表示是医院办理。。。我想问,医院和医保局只要各执一词,就可以把纳税人像皮球一样推来推去吗? 广东出了政策,现在的问题是,省妇幼说法和东莞医保局的说法完全不同,两方不一致,是要我们患者去宣传落实吗?你们医保局干什么吃呢?负责领工资就可以了吗?懒政到这个地步是吗? 数次致电医保局,都是说没有及时办理门特,但我国庆后要移植要一直抽血,哪里来的时间总去办理门特?第三次才和我说广州就诊也可以办理?医保手续不是应该便于患者吗?现在卡着门特迟于发票时间就不符合报销了,所以医保局的作用是出台些流程为难患者吗?患者的发票和门诊单不能证明实际的医疗行为吗? 两方的推诿,一通通电话只为了推诿错误在纳税人身上?那请问要你们医保局干嘛?政策落实靠患者,你们负责出流程为难患者? 最终能不能解决问题?而不是单纯打电话挑纳税人的错误?毕竟你们和医院说法不一,要我们去协调落实吗?那医保局可以趁早下课。

问政部门:  黄江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收到市民反映的问题,我镇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将有关情况转黄江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根据广东省医疗保障局2024年8月30日印发的《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第四条“明确支付政策。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门诊医疗费用参照门诊特定病种待遇予以保障,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参照住院标准执行”的规定,东莞市医保局印发《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府指导价的通知》、《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公布辅助生殖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和支付政策的通知〉的通知》,参保人可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1家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其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选定医疗机构。确因病情需要到市外就医的,可在本省省会联网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门特待遇享受有效期自定点医疗机构按规定将认定信息上传医保信息系统备案之日起开始享受。经查医保系统,您目前仍未选定不孕不育辅助生殖技术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因此,您所缴纳的辅助生殖手术费用不予报销。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黄江镇人社医保分局,电话:0769-87699333转4。 东莞市黄江镇党政综合办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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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省妇幼医保办再次致电表示无法联网处理医保问题,所以你们说是医院的问题,医院再次说要联系你们黄江镇的接口问题,你们不处理,发这些垃圾条款是打算让我们纳税人来处理问题吗?那趁早下课,不要尸位素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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