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84924

2024-10-26 11:22:11

关于土地征收钱发放至社保账户待退休后才能领取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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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yx123 来自:未知

为什么有些村一次性发放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文件粤府办[2021]22号和粤府办[2010]41号文件》中并未涉及到已去世人员部分征地费用怎么分配,什么时候发放,以什么方式发放,以及如果分139个月领取的,在这个过程中去世的人那这部分的金额是一次性领取还是就取消没有了呢?如果是养老的去世后没有了可以理解,但是这部分钱本来就是征地的费用,如果说去世了就没有了就不合理了。如果说征地钱要等到退休才能拿,是不是地等到人员退休后才给他们使用。而且征地也没有看到有公示出来征地面积以及按多少钱一亩征收的。没有公示征地总额多少以及如何分配的。不能只出一个含糊的文件一字带过就行吧。

问政部门:  厚街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接到市民反映情况后,我社区社保工作人员立即进行了解,征地社保费发放是根据广东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一、已故人员的征地社保费发放是按继承实行,继承人按实际人员类别进行发放。二、被征地农民已经领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津贴人员),如在发放过程中去世,是由继承人在办理死亡待遇业务时将个人账户的余额退还。三、被征地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未退休人员),为其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将征地社保费一次性划入,待其领取养老待遇时按照国家有关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办法办理。四、我社区于2023年9月份已在公示栏对“东莞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进行公示,另外我社区各小组已在2023年9月26日经过户主表决通过,表决书中有写明具体内容。 下来,我社区社保办公室将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提高辖区群众的社保政策知晓率,持续保持与群众沟通交流,服务好群众。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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