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85299

2024-10-28 12:00:28

相关部门包庇樟木头镇捌加壹酒吧违法行为

处理用时:2天6小时27分
1人支持

张德乖 来自:未知

一、阳光网投诉编号:478471 与 477591 分别是9月11与9月17日受理的。其中477591此投诉帖子历时41天,最终是加上信访信后,才有答覆,这就是市场监管局睁眼瞎讲,大言不惭的立即???你们领工资是不是也要等41天? 二、 现场放上来的照片,也显示出这是典型的酒吧场所的装修与营业属性。光靠个营业执照申请是销售包装食品就能掩盖是娱乐场所的实质? 最简单的讲,正常人卖个包装食品的话,要大晚上营业且关起门来喝酒唱歌放音响的?这与KTV场所何异?(让其他遵纪守法的ktv与酒吧娱乐场所怎么看?公平何在?) 如此明显的挂羊头卖狗肉与掩耳盗铃行为,是市场监督局与城管局在帮忙包庇违法行为。宣传的依法治国,执法必严,违反必究的方针,到樟木头镇落地时就成了,掩盖事实,同流合污。也是你们的纵容,昨晚上又再次大声唱歌扰民。 昨晚23:12又打110帮忙管理。 三, 如附件现场的警示牌内容所示:“未成年禁止入内,*************,营业至凌晨2时,文化违法举报电话12318”。 这个标识大家都清楚是什么场所了吧? 四、 综上,有充分的证据证明,皮【捌加壹酒吧】营业行为实质与营业执照的范围不符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公司的经营行为应当与其营业执照上核准的经营范围相一致。如果公司的实质营业行为超出了营业执照的范围,这属于“超范围经营”,违反工商管理规定,应受到处罚,尤其是当涉及特殊许可或资质的领域时。 另,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娱乐场所不得设在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以及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等地点,以减少噪音对居民的影响。详请見附件图。 请东莞市领导认真重视此案:一次违反只是污染了流水,而一次不公正的执法却是污染了水源!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三)已进入信访程序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相关信访渠道;。经樟木头镇核实,市民反映的问题已通过信访渠道反映,信访号WT4419002024100554857,建议您到反映原信访事项的信访工作机构网站进行查询有关办理情况。!

问政人评分

3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