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祥晟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东莞市樟木头镇)在2023年4月16日收取魏女士10万元定金,2023年6月29日又收取魏女士228880元,之后在2023年6月30日才签订《认购书》,《认购书》约定在2023年7月6日前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商品房买卖合同》至今未签订,2023年7月20日,该公司又收取了魏女士659864元,共收取了魏女士988744元。该公司在上述销售过程中存在以下违约行为,首先,魏女士在支付定金时已明确告知贵公司销售人员其名下已有两套房做了按揭,但销售人员虚假承诺可以帮助魏女士取得第三套房购房资格;其次,该公司明知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但该公司销售人员虚假承诺可以网签合同并备案,欺骗魏女士二次支付了楼款;再次,该公司没有将《认购书》原件给魏女士,欺骗消费者,违规销售。第四,该公司收取魏女士988744元楼款收款账户不是住建局的监管账户,涉嫌挪用、抽逃售楼专用资金,逃避政府监管,严重违反了行政法规的强制规定。该公司的上述违规销售行为,造成魏女士至今未能取得《认购书》、《商品房买卖合同》,严重侵害了魏女士的合法权益,严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现魏女士要求该公司马上退还所交全部款项并支付同等时期与银行一致的利息,并且希望政府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违规销售从重处罚。 以上诉求于2024年7月已经在此向市住建局投诉过,受理号是468486,得到官方回复是镇住建局与开发商协调沟通好了,开发商表示会作退房退款处理,答应2024年10月30日前会将全款退还给魏女士,以此结束了投诉。后来销售员通知魏女士过售楼处签退款协议书,并收回了魏女士的缴款收据,声称公司作退款审批必须收回所有资料,包括收款收据,魏女士只能顺从,没有其他办法。开发商言而无信,至今未退款,款项也没有进监管账户,涉嫌挪用、抽逃售楼专用资金,逃避政府监管,希望严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