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八高级中学高三年级连续上了三个星期仍不放学,且中途从来没有发过手机,由于下一周有校运会不允许任何人在期间请假,不允许有任何理由,最逆天的是生病了请病假还要先请假去外面医院开证明再返校交给校领导再经过同意才能离开,我想问这种情况是不是已经违法了,如果学生在外中途出事那怎么办?如果事况紧急回不了学校还要记旷课,运动会期间没有一节课上,但是校方却表示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回来按一天九节课来记旷课,旷课多了直接处分且不允许在校考试,这样合法合理吗?此外高三学生的待遇跟高一高二完全不同,伙食质量天差地别,夜宵从来不放盐,早中晚伙食特别难吃,每次吃都肚子疼,市监局能否莅临严查,不要每次好像收点钱就草草了事了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