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86951

2024-11-06 16:51:07

黄江富基云山湖镜物业收费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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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物业服务收费遵循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原则,实行市场调节价,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的除外。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应当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的指导下,发布物业服务成本参考明细和价格监测信息,作为业主和物业服务人调节物业费的参考。 深圳市富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向黄江富基云山湖镜业主收取3元平方米 月 的物业费,未满足质价相符原则,要求物业公司公布收费标准并实行市场调节价。

问政部门:  黄江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收到市民反映的问题,我镇领导非常重视,立即将有关情况转黄江镇房地产管理所处理,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镇房地产管理所于11月20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物业管理费问题请市民参阅《物业服务合同》有相关约定,滞纳金方面物业表示在12月底前缴纳物业管理费的,物业不收取滞纳金。 如有疑问,请联系(黄江镇房管所),联系电话:83630966。 东莞市黄江镇党政综合办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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