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91734

2024-12-03 10:57:58

《关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是否还有效?为什么官网查不到,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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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摩友 来自:未知

近期我的工作单位用《关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不让员工骑摩托车上班,我想问一下相关部门2005年发布的《关于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实施交通管制的通告》有效期是多少年?另外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查不到,不公示是不是已经失效,或者不是正式的红头文件了?不延期的话是否合法? 另外按照东莞市人民政府的《关于限制摩托车在我市部分区域路段行驶的通告》中,东莞市区域禁摩,并非是东莞市全市禁摩,里面松山湖镇没有限摩区域,这个是不是还有法律效力?

问政部门:  松山湖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感谢市民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关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松山湖园区属于摩托车禁行路段,并按照《城市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设置规范》在松山湖园区出入口路口设置了禁止摩托车通行的标志。 特此回复。 松山湖交警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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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要求临时限制需向公众公告,请问松山湖交警大队有没有向上报批的文件?有没有向公众公示?手续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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