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496133

2024-12-28 14:38:57

中惠悦峰花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恶意涨价80%跟国家号召作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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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is 来自:未知

1.中惠悦峰花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好易点充不顾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第三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减收、免收服务费,擅自涨价80%,导致一些业主提锂电池到家里充电,造成严重的安全隐患。 原来价格0.5元一小时400W,充满一度电1.25元,现在新启用价格电费0.62元一度电,服务费0.58元1小时400W,充一度电要2.5小时价格2.07元一度电。 请监督这些无良物业响应国家号召服务总费用不允许超过电费的一半,避免业主提电池回家充电,造成严重的火灾隐患安全。

问政部门:  虎门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1、我局执法人员2024年12月30日10时41分通过电话与市民您联系,但没有接听电话;2024年12月30日10时44分通过短信告知市民您的投诉材料已收悉并受理。 2、经查,投诉内容反映的虎门镇中惠悦峰花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管理单位为广东好易点科技有好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4338186113D。 3、2025年1月2日,我局工作人员依法到虎门镇中惠悦峰花园电动自行车充电桩进行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该充电桩已在充电界面公示收费标准,明码标价,且根据《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的文件精神,上述电动自行车充电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充电桩设施经营者根据市场供求和竞争状况自主制定。因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该公司有价格违法的行为,对此申诉,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调查。 4、对于市民您提出的诉求,该公司表示拒绝协商调解,对此申诉,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终止调解,并建议市民您的诉求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5、上述调查处理结果,我局已依法于2025年1月8日11时31分通过系统办公短信回复市民您。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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