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以下几个疑问: 1.我8月中旬开始培训上班,还进行备课等教学活动,由于介绍信的时间问题,8月份和9月份没有工资,那我想问,既然以介绍信的时间为准发工资,为什么不通知我介绍信开出来再上班, 2.以介绍信的时间为准开始发工资,为什么在调档案和入职前不提前说, 3.既然出现过教师调档案时间差异的问题,涉及的工资的计算,为什么没有相应的工资计算标准,迟迟不给出合理的解释; 3.我的档案本来8月初就可以到,因为教育局和镇街的教管中心不接受EMS快递的档案,导致我的个人档案迟迟不能转到东莞,最后我联系了珠海市香洲去教育局和珠海市政府的相关人员出面与教育局协商才同意接收EMS快递的档案,既然可以接受EMS快递的档案,为什么一开始不同意,我多次向教管中心反馈沟通,都拒绝这种方式,耽误我调档案,以至于延迟我的介绍信开具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