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购买河南试点带标识的金太阳鹦鹉是否能在东莞当作合法宠物饲养?
编号:499291
2025-01-18 15:59:16
广东省东莞市饲养鹦鹉咨询
请问购买河南试点带标识的金太阳鹦鹉是否能在东莞当作合法宠物饲养?
问政部门: 林业局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咨询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来源于河南省内合法养殖场且带有“中国野生动物管理专用标识”卡以及有与之唯一对应脚环的太阳锥尾鹦鹉(俗名:金太阳、小太阳),可以作为宠物饲养,但仅限于观赏,不得私自繁育出售。 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林业局,联系电话:0769-2223479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