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您好!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虎门已作出答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核查,电动三轮车现纳入机动车类别,无牌驾驶电动三轮车按照“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条款进行处罚,依法扣驾驶证9分,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有疑问,可联系虎门镇治摩办咨询电话:0769-81688990。感谢市民对我镇交通组织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以上的电动三轮现纳入机动车类别,请问老百姓知道吗?镇街村委会有普法吗?一个最基本的政策更改有宣传普法吗?既然以上没有做到,为什么第一次不以批评教育为主而非要以处罚为主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