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00167

2025-02-01 13:00:25

虎门市场局包庇违法商家不处理,多次挂断诉求人电话

处理用时:10天4小时54分
0人支持

一只龙 来自:鞍山市

1月15日9时39分我给虎门市场局拨打电话85248962咨询东莞市宝龙服装有限公司使用“国际大牌”等广告用语的调查处理情况,咨询过程中,工作人员对我提出的问题置之不理,语气怠慢,纵容商家违法行为,挂断我的电话,严重影响了我的正常举报诉求,希望有关部门调查并处理工作人员问题

问政部门:  虎门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虎门分局工作人员回复时语气怠慢,部门纵容商家违法行为等问题已知悉,现回复如下: 翻查记录,我局于2025年1月7日接到市民您的投诉,反映市民您通过拼多多在东莞市宝龙服饰有限公司购买衣服,消费1020元,收到货后发现根本不是国际大牌,认为商家存在虚假宣传,要求赔偿。 调查期间,被投诉公司负责人陪同我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的电脑上进行检查,没有发现市民您反映使用“国际大牌”等的广告用语。关于市民您反映,分别在2024年12月24日及2025年1月2日购买的产品链接中使用“国际大牌”等广告用语的情况,该公司负责人承认在我局要求整改后,仍使用“国际大牌”等宣传用语,该公司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我局决定立案调查。 经查,我局于2025年1月15日9时39分接到市民您的来电,咨询东莞市宝龙服装有限公司使用“国际大牌”等广告用语的调查处理情况,咨询过程中,市民您不理会工作人员的劝告,多次使用不文明用语,通话结束后仍连续多次拨打我局的联系电话(85248962),严重影响其他咨询电话的接入,为免影响日常工作的开展,工作人员没有再接听市民您的来电,过程中并不存在投诉人反映的置之不理、怠慢等的情况。 我局于2025年2月6日9时30分通过办公电话告知市民您受理,并将以上调查处理情况于2025年2月11日10时42分通过办公短信回复市民您。(2025年2月11日10时46分通过办公电话回复)。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问政人评分

3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