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01285

2025-02-13 14:09:45

投诉金地地产违规“商改住”及物业违规收费、侵害业主权益

处理用时:41天0小时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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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莞老市民 来自:东莞市

尊敬的有关部门: 我是万江金地艺境水岸7栋的业主,7栋500余户业主,投诉金地地产开发商及金地物业公司长期存在的违规行为及严重侵害业主权益问题,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并督促整改。 一、投诉金地地产违规“商改住”,导致业主重大经济损失 1. 虚假宣传与违规销售 购房时,金地地产宣称房屋性质为“住宅”,但实际存在“商改住”违规操作(如土地/规划用途为商业,却以住宅名义销售)。此行为违反《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及《城乡规划法》,导致房产性质存疑、市场价值暴跌。 2. 业主经济损失惨重 业主购房均价60余万元(含装修70余万),现市值不足40万且因产权问题“有价无市”,加之高额交易税费,致使多数业主面临断供风险,已造成严重社会不稳定因素。 诉求:请彻查金地地产销售合法性,责令其赔偿业主损失或退房! 二、投诉金地物业违规收取电费、滥用权力侵害业主权益 1. 拒绝“抄表到户”,违规加收电费 自2019年交房至今,物业未按国家规定实现“供电直抄到户”,强行以商业电价(0.8元左右/度)向住宅业主收费,并额外加收10%“电损费”,远高于居民电价(0.6元/度左右)。此举违反《电力法》《物业管理条例》及国家发改委《关于清理规范电网和转供电环节收费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18〕787号)。 2. 以停电、诉讼威胁业主,涉嫌黑恶行为 物业以“不交电费”为由,多次擅自对业主停电,甚至威胁业主,违反《民法典》第944条(不得以停电停水催缴物业费)。 对欠费业主收取高额滞纳金(远超合理范围),并起诉20余名业主,企图利用征信手段胁迫业主接受不合理收费,严重干扰居民生活。 诉求: 立即实现供电“抄表到户”,退还多收电费及违规滞纳金! 对物业威胁、停电等黑恶行为立案调查!

问政部门:  万江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金地艺境水岸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金地艺境水岸金地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电损10%的情况,经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调查,当事人(电损)计算方式: 1、商业总表度数(从2020年5月份-2021年5月份):688560度;公寓电表总度数(从2020年5月份-2021年5月份):462834度; 商铺电表总度数(从2020年5月份-2021年5月份):147978度,二楼办公区域总度数(从2020年12月份安装0度至2021年5月份):14075度,合计线损度数:63673度(总表-商铺-公寓-二楼办公区=线损度数)。 2、所有用电终端度数总度数(商铺+公寓+二楼办公区):624887度。合计线损度数÷用电终端度数总度数:63673度÷624887度=10.18%,即线损比例为:10.18%。 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落实国家降低工商业电价优惠政策确保降价红利传导至终端用户的告知书》(粤市监〔2020〕83号)规定,转供电主体的总表电量与终端用户各分表电量的差额部分为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可由所有终端用户公平合理分摊。 鉴于上述情况,当事人按照10%收取线损费用,违法证据不足,我局不予立案。 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五条、《广东省商品房预售管理条例2014修正》第四条、十六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二条等有关规定,根据提供的资料,未发现存在虚假宣传的违法情况。 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万江分局,联系电话:0769- 22281517。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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