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02625

2025-02-21 15:22:30

关于中堂镇滨河东路工厂违法用地及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

处理用时:14天1小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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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老大哥 来自:未知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滨河东路卓越金茂浅水湾小区东侧地块 事实与理由: 一、工业噪声及扬尘污染问题 涉事工厂长期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生产作业期间未采取有效隔音措施(依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二类区标准),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2.物料露天堆放未覆盖,运输车辆未落实密闭措施,导致道路扬尘污染严重(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第七十二条); 3.重型运输车辆违规作业,产生持续性交通噪声(违反《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四条)。 二、违法用地问题 经查询《东莞市城市总体规划》: 1.涉事地块规划性质为R2二类居住用地,依法不得用于工业生产(违反《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2.东南侧约2000㎡区域属G12街头绿地,目前被违法改建为厂区道路(违反《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 法律依据: 《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措施防治污染 《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条:物料运输应当采取密闭措施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筑物属违法建设 《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三十六条:环保部门应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诉求: 1.依法查处违法建设及环境污染行为 2.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筑并恢复绿地 3.对持续超标排放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4.建立长效环境监测机制并向社会公示

问政部门:  中堂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一、基本情况被投诉单位为东莞市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东莞市中堂镇斗朗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MA5303R17X,主要经营工程机械设备销售租赁。该项目设有护板-液压机修复-成品工序,该项目属于豁免生态环境手续。二、检查情况2025年2月27日,我分局工作人员到东莞市建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正常运营,现场主要堆放建筑材料(护板)为主,现场设有钢板钢板桩机,该机器在矫正钢板时有噪音产生。该单位的钢护板修复工序的作业时间为8时至18时,我分局工作人员要求该单位继续压实噪声防治责任,优化护板修复工序的作业时间,避免在群众休息时间作业,同时作业时要落实消音降噪措施,减少噪声传播。三、处理措施中堂生态环境分局将继续跟进该案件,严厉打击企业各种违法行为。另外,您所反映地块位于斗朗社区滨河东路旁,经核查,该地块已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批复文号为粤国土资(建)字(2007)69号。如有疑问,请联系中堂自然资源分局,联系电话:88110101。中堂生态环境分局执法股,联系电话:8811136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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