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04734

2025-03-04 19:48:44

提出商家虚假宣传无证卖药举报,但是南城市场监管局不向举报人取证,单方面听信商家解释,不予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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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lyung 来自:中国

东莞市御通堂中医健康咨询有限公司,售卖铁皮石斛干条卖给老人,并且现场打粉,售卖价格为2960元,总共四斤。 1.有视频录像证据,东莞市御通堂法人亲口承认是第三方中医诊所,借用他们的场地售卖铁皮石斛粉,收钱由御通堂收取,所以御通堂没有该产品的进货凭证、检测报告、供货商资质文件。但是不予立案的通知里面却说他们有这些资料,我有理由怀疑南城市场监管分局与该商家有私下的受贿行为。 2.御通堂虚假宣传,夸大铁皮石斛粉的药效,跟老人宣传称能治疗妇科病和心脏病等等疾病,根据中国药典对铁皮石斛的功效介绍中根本就没有这些功效,涉嫌违法广告法,虚假宣传,侵害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根据《药品管理法》第二条对药品的定义:本法所称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铁皮石斛属于国家收录的110种药食同源的中药材,如果宣传的时候有指出该药性和适应症,就是当药品卖,而非食品。 商家在售卖铁皮石斛时明确宣传了药效和适应症,老人购买也是当药购买的,并且价格也是药品的价格,所以应该定义为药品。 该公司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为无证卖药。 (实例参考:在淘宝搜索铁皮石斛或者铁皮石斛粉,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售卖时不能在标题和详情页介绍中提出一点药效,没有提出药效就可以当食品售卖,只要介绍了药效的都是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 3.商家将铁皮石斛干条打成粉,这个行为改变了铁皮石斛的外观特性,使中药材性质完全改变成了药品,这个行为需要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但是商家也没有,属于无证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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