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高埗镇新世纪颐龙湾小区的业主,对于高埗镇交警最近针对颐龙湾小区外围道路(高埗广场南路、颐龙湾二四期之间道路)查抄违停车辆的情况,提出一些意见: 第一,新世纪颐龙湾小区作为高埗镇最大的住宅小区,常住人口密集,车辆保有量也是非常巨大,对于停车位的需要也是非常巨大的,在小区收楼至今已有十多年,在小区现有车位满载的情况下小区外围道路作为小区业主临时停车区域也有多年时间,并且停放有序,没有显著造成小区外围道路的交通堵塞等问题。只是有时有极个别的外来车辆乱停放阻碍小区出入口,才导致有业主投诉。 第二,高埗镇政府以及有关部门,在没有充分调研的情况下,对颐龙湾外部道路进行全面查抄违停,对小区停车位本已紧张的情况下更加进一步地压缩小区业主的停车空间,人为地增加当地居民的停车成本,加剧当地的停车矛盾!如此粗暴查抄罚款是否实质性将公共管理成本转嫁于业主?是否与中央“为民办实事”的政策导向背道而驰? 第三,镇政府未充分调研业主需求,亦未通过听证或协商程序,单方面推行禁令,是否违反《行政强制法》中关于“最小损害原则”及“程序正当”的规定? 第四,对于颐龙湾小区二四期之间的道路,应该属于小区规划的内部路,根据《民法典》第274条,其权属归全体业主共有,高埗镇政府是否能干预其使用方式,高埗交警是否有权进行查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