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13134

2025-04-14 11:09:01

星城国际花园一期广场舞噪音扰民

处理用时:13天3小时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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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MBead 来自:深圳市

广场舞噪音长期严重扰民,影响居民正常生活,此前投诉(时间:3月26日,受理单位:寮步城管)后问题未得到任何改善,现再次提出投诉,并对寮步城管的工作作风感到质疑。 **问题描述: 1. **噪音时间与强度-活动时间:几乎每日(天气良好情况)约08:30至10:30(远超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的居民区噪音标准); 实测噪音值:约88分贝(距离三十米位置); 高频音响设备震动严重,导致低楼层住户门窗共振。 2. **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 学生无法安静学习,婴儿老人无法休息; - 加夜班居民夜间睡眠受到严重干扰; - 长期噪音导致居民出现神经衰弱、焦虑等。 3. **前期投诉处理结果不满- 此前城管部门反馈“28日和31日未见到跳舞者”,28日和31日东莞低温且下中雨,我也是对城管专门挑选低温橙色预警天气且下雨天出来找跳广场舞的大妈的这个工作精神感到深深的佩服。城管后将问题反馈给物业,如果物业有作为和能力去管的话就不会出现这种情况了。这就是甩锅行为。实际是每次居民投诉给物业后仅短暂改善,物业保安一走音量立刻反弹; - 未建立长期监督机制,问题反复发生,居民和广场舞大妈长期矛盾积怨,经常发生口角甚至肢体推搡。长期下去容易造成社区不和谐和安全稳定因素。 **诉求: 1. 严格限定广场舞活动时间(建议:19:00-20:30),控制音响音量(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 2. 划定远离住宅楼的专用活动区域; 3. 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 4. 设置视频监控及噪声分贝检测仪,对屡教不改者依法处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58条)。 5.鉴于城管都是冒着橙色天气预警的下雨天出来找广场舞大妈的工作作风,建议公安、社区、环保部门联合执法,选择风和日丽的上午来执法,还社区和谐。

问政部门:  寮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城管分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4月17日到现场对广场舞参与群众进行教育,告知其噪声扰民被投诉一事,责令注意控制所发出的音量并将音箱调向马路方向,避免产生噪声扰民。同时已要求物业管理处加强监管。 后于4月18日到现场复查,暂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或者开展娱乐、健身等活动,应当遵守公共场所管理者有关活动区域、时段、音量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不得违反规定使用音响器材产生过大音量。及第八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产生社会生活噪声,经劝阻、调解和处理未能制止,持续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或者有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市民可到公安部门进行反映告知。良平社区工作人员于4月21日与物业服务企业取得联系并反映情况,告知其广场舞噪声扰民被投诉一事,并一同到现场查看,已对广场舞领队进行教育责令注意控制活动期间所发出的音量,避免产生噪声扰民。接下来要求物业将进一步加强巡查监管,积极处理业主提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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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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