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13525

2025-04-16 11:27:50

岚图汽车罔顾车主生命安全,市场监督局推诿责任!!!

处理用时:6天8小时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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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先生1029 来自:未知

故障详情:突发性、偶发性、无预警,危及生命安全 ​第一次故障(2025年3月23日)​ ​场景:行驶于东莞环城路时,车辆突然失去动力,强制停车。 ​厂家处理:客服要求等待20分钟重启,期间车流密集,极可能引发追尾。拖车至4S店后,被告知“无问题”,未作任何维修。 ​第二次故障(4月6日)​ ​场景:充电时车辆再次瘫痪,故障提示与首次相同,持续1小时后自动恢复。 ​矛盾回应:厦门岚图客服曾预警“高压互锁异常”,但东莞4S店坚称“车辆正常”,未要求返检,导致问题恶化。 ​第三次故障(4月7日)​ ​场景:高速驶入服务区后,车辆5分钟内无法挂挡,彻底瘫痪,被迫拖车。 ​最终诊断:4S店承认系高压互锁问题,原因为“发动机线束松动”,但首次故障原因仍不明。 厂家提出“更换全车线束,若再故障则退车”。 ​车主质疑:若第4次故障发生在高速行驶中,可能导致车毁人亡,厂家仅需退车,而车主需承担生命风险; 协议完全不对等,将消费者置于“用生命测试缺陷”的境地。 岚图汽车属于集团型公司,购车环节可以在不同地方完成(订车在汕头、提车在深圳、日常使用在东莞、发票地在宁波),岚图集团内部也没有推诿到其他城市的岚图4S店。也是直接由与我对接的寮步岚图店进行处理。

问政部门:  寮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4月16日收到您的投诉后,于4月18日联系您了解情况,您表示对您妻子于4月13日反映的汽车问题处理不满意,并要求再次进行调解。 4月15日,该局工作人员联系您妻子了解情况,您妻子表示在深圳市购买的车辆存在质量问题,诉求是退车退款,依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二十条第一款“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本规定更换、退货条件的,消费者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等由销售者更换、退货。”的规定,该局工作人员告知您妻子应向销售者提出退货诉求,并已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办理投诉,并无不妥。 为了解决纠纷,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该局于4月21日就您反映的赔偿等问题进行电话调解,无法达成调解协议,调解不成功。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四)经组织调解,投诉人或者被投诉人明确表示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的规定,该局决定终止调解,建议您拨打法律援助热线12348咨询,并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消费纠纷。 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联系电话:0769-8332120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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