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14633

2025-04-22 11:05:35

一次性领取失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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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美玲Leo 来自:未知

您好,本人是东莞市户籍公民,因公司原因已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符合领取的条件。现在想了解如何一次性把所缴的失业金领取完毕?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25 年1月12日广东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失业人员在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未满前重新就业,就业后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2025年1月及之前月份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仍可按修改前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在2025年2月28日前向原失业保险金领取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一次性领取已经核定而尚未领取期限一半的失业保险金,不足一个月的部分按照一个月计算,并相应计算为领取期限,剩余的尚未领取期限与再次失业时的领取期限合并计算。 2025年2月及之后参加失业保险满三个月的,按修改后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执行的,取消该项业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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