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14692

2025-04-22 16:07:46

交警支队执法处理标准非常不一致,包庇路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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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4uW1J6 来自:未知

本人在2025年03月28日晚上,驾驶车辆从东莞市区返回常平时,在20时52分经过常平环常南路辅路时(常平常安医院右转),由于该处道路严重损坏路面有大深坑,在晚上灯光阴暗、雨天,视线严重受影响的情况下,驾驶员无法看清大深坑,导致车辆经过该深坑时,车辆立刻爆胎,胎壁扎了个大孔报废。车辆当即无法继续行驶,只能拨打拖车救援,拖去汽修店更换轮胎。 并且当时该路边陆续出现了有10台车辆被扎坏轮胎,本人在现场已拨打了122电话报警,然后铁骑到现场了解情况拍照后,告知我需前往常平交警大队开具责任认定书。在拖车把本人车辆拖到汽修店后,本人前往常平交警大队开具认定书,期间我向交警工作人员讲述了情况,并告知常平交警大队工作人员现场这个情况很严重,现场很多车辆经过后都靠边停车打开双闪灯了,该员工告知,当晚是有几个人报警了,然后该员工拨打了电话通知相关人员马上前往该道路损坏处放置警示牌,避免更多的车辆经过被损坏,结果电话另一头的人告知,没人手去处理,就挂线了,挂线后这头的另一个工作人员非常生气,说对方真是没道德,这是损坏人民百姓的财产都不理。然后我在交警大队把事由写完后,告知还需要提供行车记录仪(本人在03月30日已提供),然后回去等通知。 在2025年04月22日早上,常平交警大队的工作人员通知我,可以领取责任认定书,经内部讨论,本次事故是双方各50%的责任,我想请问下,这个事故责任认定原本就是简易程序,为何要接近快1个月才讨论完?并且以上这种情况,要车主承担50%责任的道理何在?据了解很多地区的出现这种情况,如深圳都是路政企业进行全额赔付,难道东莞路政企业的不作为,就要人民百姓去为这些企业的懒政而自掏腰包?请问东莞交警公德何在?执法存在公正?

问政部门:  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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