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14987

2025-04-24 10:26:11

多次求助后仍无法申请到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 500 元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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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购车并报废旧车,次日通过 “粤焕新” 平台申请 500 元以旧换新补贴,初审通过后,12 月 10 日终审以 “合格证不符合国标” 失败。12 月 11 日投诉后,商家补寄新合格证,本人当日上传。12 月 31 日平台以 “未上传回收证明” 为由复审失败,本人当日补传(有录屏)。 2025 年 1月8日,凤岗镇市监部门两次调查商家售车合规性,称仅核查铭牌遗漏问题(附录音),未提合格证问题。4 月 17 日获悉可在商务局查询补贴,但公示无本人信息,当天投诉12345,商务局以 “活动结束、材料不全” 为由拒绝。(有录音截图) 质疑点:①车辆已上牌,证明合格证合规;②平台复审未提合格证,仅缺回收证明且已补正;③政策简化通知未列合格证审核;④平台栏目消失致无法查询进度,商务局未主动沟通。⑤购车商户来自平台名录,应具资质。(有截图) 诉求:恳请落实 500 元补贴。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工单编号0325041717395938701,市商务局已作出答复,回复意见: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咨询的“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问题已收悉。根据国家、省文件要求,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时间为2024年9月1日(含)至12月31日。具体补贴申报要求及流程通过“东莞商务局”公众号均能详细查阅获悉。经查询,您未在2024年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活动期间提交完整的补贴申请材料,且2024年以旧换新活动已结束,不再接受延期申请或材料补交。 以上内容,我局工作人员已通过电话向您详细解释。如有其他疑问可拨打我局业务电话:0769-22817265。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支持,祝您生活愉快!本次诉求您未提出新情况、新理由,根据《东莞市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第十条 不受理事项:(七)正在办理或者办理完毕,诉求人无新情况、新理由仍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重复提出同一诉求事项(含承办单位认定终结办理的事项),告知诉求人办理进展或者办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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