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2022年3月在原新一代虎门新园店办理二张2022贺岁卡(单张消费金额:2022元,合共4044元),已激活一张使用至今,余额1116元,另一张未消费,余额2022元,二卡余额合共3138元。现因新接手公司:东莞市雅颜美发有限公司以旧系统转换新系统为由,将于2025年5月4日后对原新一代店办理的消费金进行废止,并强行在店里再次充值才能给使用,存在违返《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消费者在理发店充值后,如果理发店更换老板或服务质量下降,消费者有权要求退还剩余的充值金额。强烈要求退回所有余额,共3000多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