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东莞金地青云境在建楼盘存电梯不履行合同约定,品牌不符,请求东莞金地青云境楼盘在销售传中为“国际一线品牌”,并在预售合同中约定该一线电梯品牌为“三菱电梯”,但在建已安装电梯为“上海三菱电梯”,品牌不符。请求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立案调查,查清事实,责令开发商进行更换电梯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前,不完成验收。车库也大大降标!
编号:515769
2025-04-28 16:45:56
松山湖金地青云境虚假宣传
举报东莞金地青云境在建楼盘存电梯不履行合同约定,品牌不符,请求东莞金地青云境楼盘在销售传中为“国际一线品牌”,并在预售合同中约定该一线电梯品牌为“三菱电梯”,但在建已安装电梯为“上海三菱电梯”,品牌不符。请求住建等相关部门联合立案调查,查清事实,责令开发商进行更换电梯整改,并在整改完成前,不完成验收。车库也大大降标!
问政部门: 松山湖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工单收悉,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回复意见如下:我局收到您关于东莞市金地松御房地产开发公司涉嫌虚假宣传的举报,经调查,情况如下:一、关于您反映地下车库虚假宣传的情况。经现场检查,车库负一楼、负二楼目前仍在施工,还未交付,仅装修好部分样板车库,样板车库与车位效果图基本一致。 二、关于您反映电梯虚假宣传的情况。经现场检查,金地青云境项目在售楼处墙面上宣传有“电梯采用国际一线品牌”的字样,项目实际安装电梯为上海三菱电梯,样板房所在楼栋的电梯为上海三菱电梯,与整个项目所使用的电梯相符。开发商提供了三菱电机株式会社《声明书》等证明材料,证明三菱电梯属于公认的国际一线品牌,且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系由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和日本三菱电机株式会社等四方合资组成,拥有三菱电机株式会社在华使用"三菱"字号开展电梯相关业务的授权,并在技术、管理和营销方面与三菱电机上海机电电梯有限公司实现资源共享,上海三菱电梯属于三菱电梯品牌。 综上,目前暂无证据证明被举报人存在虚假宣传的行为,上述事项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二十条规定,我局决定不予立案。松山湖商务与投资促进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