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16003

2025-04-29 17:35:56

技能补贴的审核标准请问到底是谁说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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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vyJ9me 来自:东莞市

我在取得证书之后就提交了申请,但不知被驳回!且驳回并未有任何通知!!!我当时同时提交了两人,是一模一样的资料,我们是一起报名,一起考试,一起领证!为何别人过了我的却被驳回?请问你们审核的标准是什么?因人而异吗??且被驳回后你们有通知申请人吗?而且补贴网站你们变更了网址,原来的网址都打不开,也无法查询!花费了很多时间,才找到新的网址,补交资料后,拒绝理由竟是超出了申请限?“说是获证已经超过一年,不能申请补贴”我的申请时间是2022年9月18日,是超过一年才申请的吗?请问系统里面没有记录还是无法查询?为什么系统及审核的问题要让申请人来承担?关键是申请被驳回的理由竟是要上传《学籍验证报告》,此项在报名时就已经提交过,且为何同时提交了两人都是一模一样的资料,为何别人不用补交?一人通过一人驳回?何为你们的审核标准? 具体诉求: 1、请提供审核标准 2、(提交申请之后,我就一直很关注短信通知,如果你自己申请的补贴,这关乎到钱你会不在意?)黄江这边回复说当时有短信通知,但我21年的短信都在手机上,为什么唯独此项被驳回的短信没有收到,请找出当时的推送记录;邮件或短信都没收到! 3、咱们政府部门难道真的是因人而异的审核标准? 4、此问题已经2次反馈到政务平台,但回复的内容永远都是超出申请年限,对于我所提出的相关问题概不答复,想问下这就是政府部门对于市民的问题反馈应有的态度么??? 5、几次反馈都无任何作用;请明确告知,我该找哪个部门解决!

问政部门:  人社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经查,申请人于2022年8月4日获取妇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其于2022年9月17日以妇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首次提交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我局工作人员于2022年10月31日将申请人的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退回。申请人于2025年2月26日以妇婴护理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再次提交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规定,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期限为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而申请人再次提交补贴申请时,其证书已超过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期限16个月之多,因此其证书不符合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请要求。现对申请人提出的诉求回复如下:1、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系统为省垂系统,审核标准一致,如在审核阶段系统提示申请人为在校生的,需申请人提供学籍验证报告核实其是否为全日制在校生;2、审核不通过或退回的,系统会发送短信通知申请人补贴的审核结果,申请人也可通过登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报系统点击“办理结果”进行查询;3、旧系统迁移的公告已在旧网址公示并提供新补贴系统网址;4、各镇街人社分局咨询电话已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行公告。申请人如有问题可咨询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22203619。

问政人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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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差评,回复内容不认可: 1、我问的是为什么同时提交的两人一样的资料,都是同为在校生,别人为什么不用补交资料而我的却需要? 2、我并未收到相关通知短信,而我并未收到;既然你们说了有发,那请找出相关推送记录,不然就是在敷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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