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18191

2025-05-14 10:12:06

关于恳请协调寮步御珑湾小区户籍生就近入读香市中学的诉求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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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Dk1L5q 来自:未知

我谨以一位新购房入户东莞市民的焦灼心声,恳请相关部门紧急介入协调孩子入学困局。我是御珑湾小区居民,为让孩子就读香市中学,我们2024年底贷款购房并于2025年1月10日迁户。购房时参考2024年政策确认可申请公办学位,然现实令人痛心:2025年适龄入学子女被强制要求申请政府购买的民办学位,而无法就读与小区一路之隔的香市中学。此举不仅违背《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就近入学"原则,更使家庭陷入多重困境。我们全家咬紧牙关买的这个房子,每月还款金额占家庭收入近70%,经济压力巨大。为就近照顾孩子,我已申请辞去原工作十余年的岗位,计划在寮步重新求职。孩子父亲长期在外地工作,家里老人年纪大了没法过来帮忙看护,我作为唯一在岗家长,若无法就近入学,需独自接送小孩、照顾两孩(另一孩将入读小学)的重任,身心俱疲,家庭矛盾激增,甚至可能影响孩子心理健康。2024年政策无此限制,我家庭基于往年政策预期购房入户,我们购房迁户完全符合前序政策要求,却因政策突变丧失公办学校学位资格,有违“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学升入初中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科学划片”“就近入学”,且政策变动应“提前公示,保障群众知情权”。寮步2025年新政发布前,未对购房已迁户或将迁户家庭作出特殊安排。且政策对2025年1月迁户家庭适用“新规”,可能违反《行政许可法》第八条“信赖保护原则”——公民因信赖政府既往政策而作出的合理行为(如购房迁户)应受保护。恳请贵部门:1. 考虑我购房入户时间接近截止日,纳入公办录取范围;2. 保障孩子就近入学权利,这关系家庭稳定和孩子成长。作为一名为子女教育倾尽积蓄的普通家长,我理解学位紧张的现状,但政策落地应兼顾“法理”与“人情”。孩子升学在即,全家焦虑万分,恳请领导体察民情,助力解决入学难题。

问政部门:  寮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由于“入户新政”实施,寮步镇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大幅增加,镇教育管理中心分别于2025年1月2日及2月28日通过“学在寮步”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寮步镇2025年秋季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学位预警。今年秋季,预计初中一年级公办学校学位缺口约900个。初中一年级户籍生分三种类型录取,具体为:一是2024年12月31日前入户的家庭户,按学区录取;二是2024年12月31日前入户集体户,按入户时间先后顺序统筹录取到剩余的镇内公办学校,没被镇内公办学校录取的,则通过政府向东莞中学洪梅学校、镇内4所民办学校购买服务安排入学;三是2024年12月31日之后入户的户籍生,通过政府向东莞中学洪梅学校、镇内4所民办学校购买服务安排入学。望家长理解! 如有疑问,请联系寮步镇教育管理中心,联系电话:0769-8321992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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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政策公示时效性问题 贵单位虽于2025年1月2日发布学位预警,但此时距政策截止日(2024年12月31日)仅2个工作日,且房产购置、户籍迁移等手续需15-30个工作日完成。深圳、广州等地类似政策均设置6个月以上过渡期,本次调整未充分考虑家长合理操作周期。 替代方案合理性存疑 民办学校分配方案中,东莞中学洪梅学校距寮步镇约25公里,不符合《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就近入学”原则。 诉求建议 (1)对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购房备案的家庭放宽落户时限 (2)增设第二批次统筹分配机制,优先安排临近公办学校剩余学位 望贵单位重新评估政策执行细节,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受教育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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