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19428

2025-05-21 20:34:08

700多户小区,端午节假期结束将面临停气!用停气的方式逼迫收费改造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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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mongz 来自:中国

万江区万福路都会广场小区业主突然收到物业发来的通知,2025 年 7 月6 日起全小区停止液化石油气的供气。原因是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万江分局委托东莞市燃气行业协会在 2025 年 4 月17 日进行都会广场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系统技术勘察报告,技术勘查结论为建议系统停运或重新建设。住户每年都在物业的安排下入户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该更换灶具、管路、接头的,业主们都配合更换,消除自家的安全隐患。户外到气站及气站的安全,则由运营商负责。从 2025 年 4 月 17 日的勘察报告来看,安全隐患都是户外到气站及气站的问题,业户的安全隐患消除了,运营商的安全监督谁负责?1、万江分局委托业务协会勘察安全问题,23 年来,进行过几次,发现几次问题?要求整改了吗?每年都有监督管理并要求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那为什么户外到气站的管路及气站情况会不安全?监督到位了吗?但勘察报告就显然管理失职,置整个小区的居民安全不当回事!2、如果 23 年了第一次监督管理,那这次监督委托勘察的目的是什么?是出于工作职责对小区居民安全着想?还是为了完成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文件要求?还是为了帮助广东新网工程技术有限公司(东莞市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属企业)在 2024 年未经业委会同意就安装天然气管道,要求每户交 3530 元改造天然气的分子钱?根据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文件, 都会广场不在改造范围内,如果要改造需要业主承担改造费用。万江分局的委托勘察报告只有两种目的:a.完成上级的文件要求;b.用断气的方式助力强迫收钱!诉求:一、追责相关监管人的责任,置全小区居民安全于隐患之中;加强执法督促整改,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民生,提供气源!二、因监管部门的失职造成断气的,由相关部门提供小区老年人在断气期间的生活需要。三、拆除未经业委会投票同意私自安装的天然气管道,对小区地面和建筑物造成损坏的进行修复和赔偿!

问政部门:  万江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我分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深入核查与研究,现就相关情况作如下正式回复: 一、小区供气管道及设施安全检查责任及频次: 按照职责,街道城管分局履行辖区日常燃气安全监管,严实兴华燃气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每年度入户安全检查制度,并针对管道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维护整改。兴华燃气承接运营以来,已对该小区户外到气站段管路及气站实施了2次大规模管道维护工程。然而,随着使用年限增长,该小区供气系统运行设备日渐老化问题加剧,部分管道出现严重腐蚀现象,安全隐患持续累积,仅2023 - 2024年度累计排查并处置穿墙管锈蚀漏气隐患10余处,该小区供气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迫在眉睫。 二、本次委托勘察目的: 鉴于23年该小区供气管道及设施的使用、检查、维护情况和现状,为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街道城管分局于2025年4月17日委托东莞市燃气行业协会组织燃气专家,对都会广场液化石油气瓶组供气系统开展勘查,结合第三方专业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2〕22号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联合印发的《城市燃气管道老化评估工作指南》,都会广场小区燃气管道和设施属于运行年限满20年且经评估存在安全隐患的燃气管道和设施。在公开公示、提前沟通的前提下,兴华燃气作出限期停气处理。(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三条规定规定,“在管道燃气已覆盖区域内,不得新建气化站、瓶组站,调峰和应急需要的除外”,都会广场小区燃气管道和设施不符合新建条件,只能作停运处理。) 三、关于“瓶改管”工作补助诉求: 为保障业主生活用气需求,从安全和经济角度考虑,街道城管分局多次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协同都会广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业主委员会负责人召开专题会议,就 “瓶改管”工作推进方案、实施路径及群众关切问题进行深入研讨。目前,该小区天然气管道工程已全面竣工并通过建设单位、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供气企业等单位联合验收。 根据我市老旧小区改造相关现行补助政策,该小区属于2000年后建成的小区,不符合我市老旧小区 “瓶改管”补助申请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属于业主共有。该小区瓶组间及庭院管道、立管等业主共有燃气等管道和设施的产权归业主共有,其维护及评估、改造更新等费用由小区业主共同承担。 如您对上述回复仍有疑问,欢迎致电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万江分局咨询,联系电话:0769-22715116。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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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处理不敢正面直视问题!请问:一、城管给运营气站发出过多少次整必通知?勘察报告的问题是一年两年就会这样吗?如果每年有整改,会有这种安全隐患吗?关建站气的安全问题,23年前的事,用现在2025的标准说不安全,比如汽车,国4排放标准的就要直接禁止上路吗?根据广东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请公布你们监管记录!二、改气我们不反对,反对的是不经大家同意,按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里面有讲推流程,造价方案未经业委授权了吗?招标公示方式在哪?2024年6月份公布改气收费金额,业委11月投标,参加于的人不足三分之二,但参于的人388名业主中,55户同意,326户反对,7户弃权,你说的大量前期研讨工作,工作在哪?研讨工作就这样做的?三、在未得到妥善处理改气问题就直接通知停气,而不是先整改,执法本就是为民,而不是伤民,政府部门是为人民服务,*****,在中央喊大家要过苦日子的时候,是改气实惠还是整改实惠?要那些条例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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