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20792

2025-05-29 16:24:42

行政执法投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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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1kcuf 来自:中国

致: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主题:紧急请求对厚街镇新塘园新二路16号商铺反复占道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尊敬的执法局领导: 我是该路居民,于2025年2月至5月多次反映向贵局反映该商铺(厚街镇新塘园新二路16号商铺) 长期占用公共道路问题。贵局执法人员虽于2月和5月现场责令其清除占道雪糕桶并警告,但该商铺当日即改用垃圾桶继续占道(见附件证据),公然对抗执法权威。现恳请贵局依法立案,对该商铺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以儆效尤。 一、违法事实与情节加重证据 违法手段升级: 2025年2月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清除雪糕桶;2025年5月执法人员现场要求清除雪糕桶。 持续占道:截至今日垃圾桶仍固定摆放于公共道路上(附最新照片),对公权力的公然挑衅! 主观恶意明显: 商铺明知占道违法,却故意更换物品规避监管,属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的“明知故犯”,应从重处罚。 二、法律依据与处罚请求 适用条款: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可对个人处 2万元以下罚款。对屡次占道者按最高罚则执行。 具体诉求: 立案查处:对商铺负责人制作询问笔录,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法定额度罚款; 清除障碍物:立即扣押占道垃圾桶(避免其循环使用); 执法公开:在商铺门口张贴处罚通告,形成警示效应。 若贵局未在法定期限内立案处罚,本人将依据《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向东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并同步向纪检监察机关举报 “执法不作为纵容违法” 。

问政部门:  厚街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 复如下:2025年6月4日16时00分厚街镇城管分局派出执法人员联合社区工作人员到现场将物品进行清理。下来,我分局要求社区加强巡查管理,发问题立即处理。下来,我分局要求属地社区加强巡查管理。您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厚街镇城管分局81561111服务热线进行告知。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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