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23544

2025-06-16 16:40:39

小白业主想成立业主委员会,相关单位能否给予实际行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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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乖 来自:未知

地点:樟木头维多利。 事由: 本小老破小区,众多业主实在是看不下去当前小区的悲惨状况,想通过成立业主委员会维护自身权益。但过程惨比二万五千里长征,困难高过81难。总结起来有以下几点: 难一:当前的地头蛇《樟木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处处刁难业主志愿者们:盗窃横幅,不给业主联系名单,穿小鞋,甚至连给的总户数也是错的。 难二:当地的房管所,最初讲只要平台1~19栋的业主签名就可(732户),再N确认过没有其它的;我们提交资料后,过一周又讲不够,要包括了21栋的皇朝阁与楼下商铺所有总户数是1514。此数字出来,连涉事物业也搞不清楚(讲算上21栋是1101户???)。对于物业阻挠我们挂合法宣传横幅也是无所表态。 难三:从一开始我们就申请过本小区的最初建筑规划图,但整个樟木头的部门都答覆没有!!问产权小心又讲不给业主查此信息!!(国家法律规定是允许业主查本小区产权业主户数的!!!) ‌房管所的配合义务‌:房管所作为政府管理部门,应在业主委员会筹备过程中提供指导和支持。例如,指导成立筹备组、审核筹备组成员名单、监督筹备过程等。 ‌物业公司的配合义务‌:物业公司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这包括提供相关资料(如小区建筑规划、业主信息等)、协助通知业主、提供场地便利等‌。如果物业公司拒绝履行协助义务,业主可以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国家的法律层面,对于布衣草民成立业委会,是有支持的。难的是在基层的落实上门找难,事难办,互勾兑,打太极,最终要磨得你没着落。 请东莞市高层,对草民办事给大力支持,信息公开透明,勇敢直面人民。上级给了你职权,但权力是来自于人民。

问政部门:  樟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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