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24189

2025-06-20 14:46:07

关于2025年人才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政策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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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龙舟 来自:未知

《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于2022年4月28日发布,办法第三条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给予额度资助。办法第二十一条说明办法实施有限期至2024年12月31日止,但同时也注明有关政策待遇的首次申请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出。 本人参与了2024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并获得相应职称资格,但由于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当年的职称申请都会在次年才完成评审,对于在上述办法有效期内最后一年参加评审,并且在2025年成功获得相应资格的申请人,能否在2025年申请有关能力提升资助?如可以申请,请问人社局2025年是否会发布有关申请指引或政策文件?

问政部门:  人社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创新人才能力提升补贴的条件:与市内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1.具有我市户籍;2.申请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6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以在该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3.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6个月;4.2022年1月1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2025年创新人才相关补贴目前还未到申报时间,您可登陆东莞市人社局官网(http://dghrss.dg.gov.cn/)公示公告栏申报公告,或关注微信“东莞人社”、 “东莞就业人才服务”公众号相关推文。若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市人社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820828。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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