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明花园A5栋后面区域没有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垃圾,违规搭建构筑物钢结构架及铁棚.跟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六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投放垃圾,请转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跟进处理。
编号:525039
2025-06-26 12:08:38
宏明花园违建铁棚及垃圾场
宏明花园A5栋后面区域没有按照垃圾分类要求投放垃圾,违规搭建构筑物钢结构架及铁棚.跟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第六条: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违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投放垃圾,请转城市综合执法部门进一步跟进处理。
问政部门: 南城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收到反映的情况后,南城城管工作人员对诉求进行办理。经了解,前期,物业公司已安排施工队对您所述铁棚的棚顶进行拆除,并表示剩余框架部分会尽快拆除。2025年7月8日,物业公司和我分局同时安排了施工队对剩余部分进行拆除,现场已拆除完毕并拍照取证。 另:经了解,关于垃圾投放问题,我房管所已督促物业公司严格按照垃圾分类办的要求对小区垃圾站进行管理,并对物业公司进行了扣分处罚。 针对所反映情况,我所已要求物业公司加强服务意识,积极做好小区公共区域的服务管理工作,严格按照《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要求做好小区服务管理工作,妥善解决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