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26734

2025-07-07 09:18:32

物业拒绝给予我电梯卡是侵犯业主的电梯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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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j51A7 来自:未知

尊敬的相关负责人,您好!我是樟木头维多利花园小区20座7G室业主。20座本为2台无须刷卡的电梯高楼。2023年2台电梯被物业管理处强制要求20座业主全部现金分摊才同意去申请办理更换旧电梯事宜且要求更换为刷卡式电梯,2024年1台旧电梯已更换完成,另1台现在拆装中,我多次向物业管理处索要电梯卡都被拒绝,且向物业管理处出据了我所购房产已有缴纳专项维修资金的证据,且好早就叫其第2台旧电梯更换去申请起用维修基金,但其以申请资料复杂和部分业主未交维修基金而拒绝去房管所申请,但这不能做为借口去侵犯我已缴纳维修基金的业主合法权益和禁止我使用电梯的权力,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老旧小区更换电梯后,未出钱的业主不能使用新电梯是不合法的。 一、业主的物业费支付义务与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这是业主的基本义务。同时,该法律也明确规定了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由此可以推断,停止业主使用公共设施(如电梯)作为催交物业费或分摊费用的手段是不合法的。法规1 二、专项维修资金与电梯更换费用 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业主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这笔资金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更新、改造。电梯作为共用设施设备,其更换或维修费用应当从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而不是由单个业主额外承担。法规2 三、业主对电梯的使用权 作为小区的业主,一旦电梯等公共设施完成更新或改造,所有业主均有权使用,无论其是否直接支付了相关费用。因为这部分费用已经从专项维修资金中支付,而专项维修资金是所有业主共同交纳。望相关部门能真正保护好业主的权益,让业主的家真正属于业主的,谢谢!

问政部门:  樟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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