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事由概述 东莞市龙泽物业有限公司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在服务寮步丰泰城小区期间,存在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行为,具体包括:侵占业主公共收益、通过做假账掩盖资金问题、违规将公共收益用于支付物业员工工资等。上述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损害了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恳请相关部门介入调查,依法处理。 二、具体违规行为详情 侵占业主公共收益 1. 公共收益的合法归属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2. 物业公司的侵占行为 该公司自入驻以来,从未按规定向业主公示公共收益的收支明细。存在以“经营成本”为由,虚增支出,变相侵占剩余收益。 三、举报依据及诉求 1. 法律依据 ◦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2. 举报诉求 ◦ 恳请市场监管部门、住建部门(或物业主管部门)对该公司的账目进行审计,核实公共收益的真实收支情况; ◦ 责令该公司返还侵占的业主真实公共收益,并赔偿相应利息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