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桥头镇交警大队】尊敬的东莞DH6402车主,您的电动自行车于2025年7月14日在东莞市桥头镇路段实施号牌有遮挡、污损的的违法行为,已被监控设备抓拍记录,请收到本告知之日起7日内通知驾驶人携个人身份证及本车行驶证到桥头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 第一,贵单位所发的违规短信并没有标明违规具体时间和违规时行驶的道路; 第二,14日我并没有外出,电动自行车停在自家屋檐下,连马路边都没有挨着,哪里违反了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车辆的制动器、车铃、夜间反光装置等应当保持性能良好,并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呢? 最后,马路上那么多没有上牌的电动车不去管,为何要盯着停在自家楼下的电动车呢?难道要市民天天给电动车洗牌然后带着头盔抱着电动车睡觉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