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29441

2025-07-23 15:22:19

电动自行车违章

处理用时:7天2小时8分
2人支持

微信用JCLXg 来自:东莞市

【桥头镇交警大队】尊敬的东莞DH6402车主,您的电动自行车于2025年7月14日在东莞市桥头镇路段实施号牌有遮挡、污损的的违法行为,已被监控设备抓拍记录,请收到本告知之日起7日内通知驾驶人携个人身份证及本车行驶证到桥头交警大队配合接受处理。 第一,贵单位所发的违规短信并没有标明违规具体时间和违规时行驶的道路; 第二,14日我并没有外出,电动自行车停在自家屋檐下,连马路边都没有挨着,哪里违反了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车辆的制动器、车铃、夜间反光装置等应当保持性能良好,并在指定位置悬挂号牌;号牌应当保持清晰、完整,不得遮挡、污损呢? 最后,马路上那么多没有上牌的电动车不去管,为何要盯着停在自家楼下的电动车呢?难道要市民天天给电动车洗牌然后带着头盔抱着电动车睡觉吗?

问政部门:  桥头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大队于2025年7月25日已联系市民了解情况,并告知市民,该违章短信是群众使用随手拍小程序对其电动车遮挡号牌的行为进行举报,经核实后,其电动车确实存在遮挡号牌的情况,并将情况通过短信告知市民。关于市民反映无牌电动车问题,我大队已安排路面执勤人员加强对电动车无牌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如有疑问,请联系桥头交管大队,联系电话:8356323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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