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平镇常平大道置业广场小区物业没有提前通知业主的情况下,就在群里发一条信息突然间更换了充电桩的平台(由人人充改为慧驰充电),虽然说可以申请退款,点击退款后,平台显示没钱了,但是有些钱不会到账的,打电话咨询解释说充值的钱时间长了,所以不能自动退款。其次,更换平台后的充电费用差不多涨了一倍,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24〕537号),电动自行车户外充电设施充电费用主要包括充电电费和服务费,其中居民住宅小区内的充电设施电价按居民合表用户电价(0.6259元千瓦时)计收,置业广场新的平台竟然收0.95元千瓦时。请相关部门进行核查监管处理: 1. 解决平台自动退费问题。 2. 充电费用乱收费问题,明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充电桩的收费标准(小区内与小区外的收费标准,还有服务费该收多少的合理性)。现在每家每户都有电动车,由于现在禁止上楼充电,充电桩俨然已经成为保障民生的基础设施,这种情况下,充电桩决不能成为企业的盈利工具,企业也不能以“利润最大化”为导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