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宅基地确权标准文件究竟在哪里?标准是什么?为什么院子不算是宅基地,明明生活生产用途了!为什么宅基地只算建筑物面积,然后把我家的院子算成空地? 一、国家层面法律依据 法律政策名称 条文内容 法律层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62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宅基地包括住宅、附属设施和庭院用地。 基本法律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明确宅基地使用权登记以实际使用范围为准,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 行政法规 --- 二、省级政府政策依据(以四川省为例) 政策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范围及面积标准的通告》(川府规〔2023〕4号) 2023年11月 明确宅基地范围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用地总面积为每人不超过70平方米。 《四川省〈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54条 2022年修订 授权省政府制定宅基地面积标准,明确“宅基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 三、地方实施细则 文件名称 发布时间 相关内容 《达州市达川区农村宅基地审批和住房建设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达川府发〔2020〕20号) 2020年12月 明确规定:“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 四、其他省份政策举例(可作横向参考) 地区 政策依据 院子是否计入宅基地面积 江苏省 《江苏省土地管理条例》第34条 宅基地包括房屋和附属设施,房屋占地不得超过宅基地面积70%,剩余部分可含院子。 贵州省 《贵州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38条 宅基地面积限额中明确包括“原有住房宅基地面积”,即含院子。 云南省 《云南省土地管理实施办法》第34条 宅基地面积标准中涵盖“住房及附属设施”,实践中院子计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