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30371

2025-07-29 14:23:49

小区电梯问题,投诉无门

处理用时:7天21小时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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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小谢317 来自:南宁市

本人7月21日,投诉主体为寮步镇广源阳光里小区的电梯问题(编号:529060)。本小区7栋2单元小区的电梯两个月不到,故障22次。内容中已经明确的注明每次电梯事故的时间段以及故障原因。目前收到市场监督管理局人员的回复。答复内容中注明已于7月24日到海伦国际检查??????我投诉的是阳光里,你去海伦国际检查干嘛??????这么重要的投诉,搞得这么敷衍回复,岂不是笑掉大牙??????两个月电梯故障22次,属于正常情况吗??????投诉第二天,电梯依然故障,投诉无门,业主应该如何维权??????非得电梯重大事故才有人重视吗??????

问政部门:  寮步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寮步】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该局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及时办理您的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5年7月22日收到您反映被诉主体存在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问题。收到该投诉举报后,该局执法人员于2025年7月24日派出执法人员进行处理,并于2025年7月31日通过短信的形式将相关处理告知了您,上述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符合《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第十四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三十一条第二款和《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该局局依照法定程序,在法定期限内依法进行了处理。该局日常面临大量的投诉举报,严格按照国家总局制定的《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进行处置,未出现处置逾期的情况。 二、该局所做处理,符合法律规定。 接到投诉举报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执法人员到位于东莞市寮步镇阳光里的被诉主体进行检查,其能够提供《营业执照》以供检查。经检查,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涉诉电梯内有公示特种设备使用标志和维保标志等信息。另,电梯维保公司现场能够出示涉诉电梯的维保记录等材料以供检查。经调查,被诉主体供述,涉诉电梯其均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申请定期检验,且维保公司有对涉诉电梯进行定期维保,针对维保发现的故障或隐患会及时进行维修。同时,该局现场告诫管理方要加强电梯管理,维护保养单位要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电梯的安全性能,接到故障情况应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并现场督促其对涉诉电梯进行维护保养。 经核查,电梯维保公司对小区的电梯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并对易发生事故隐患的电梯立即停止使用,其暂未存在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该局决定暂不予立案处理。 另经调解,因您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该局决定终止调解,建议您可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与被诉主体间的纠纷。 综上所述,该局所做处理事实清楚,运用法律正确,并无不妥。 此外,关于您反映的回复内容与举报内容不一致的情况,该局已电话给您解释相关情况,您表示知悉。 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寮步分局,联系电话:18938551382。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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