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东莞户籍,小孩目前是湖南户籍,2025年小升初凭借东莞优才卡、积分排名前30名入学东莞市南城一中,因为2025年11月份出台的《2025年度东莞市人才认定申报公告》,本人不能申请东莞市A、B、C、D、E类人才,原来的东莞优才卡预计大概率失效,导致2028年中考本人小孩大概率不能享受人才优待政策(与本市户籍学生同等报考录取高中)。因此,本人小孩初二时2026或者2027年09月之前计划入户东莞南城,且计划三年在南城一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是否可以享受公办11大校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政策? 如果本人小孩初二入户东莞也不能享受公办11大校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名额分配政策,最新的东莞市人才认定政策与原东莞优才卡政策的链接过渡政策能否考虑类似本人小孩参加中考继续享受人才优待政策? 能否案例说明东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的4.完善名额分配办法中的第1点与第三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