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50275

2025-11-12 12:35:43

2025人才引进综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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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空灬不蓝了 来自:东莞市

本人2018年本科毕业后来东莞工作,后考研读研,2024年研究生毕业后又回到东莞工作。 我想咨询,我是否符合今年的人才引进综合补贴申请资格。公告里说2022年之后引进东莞,以缴纳社保的时间为准,但是我是以研究生的身份回到东莞的。 1.我这种情况是否符合人才引进的标准,不能因为早交了几年社保就不算人才引进了吧?而且我从未申请过任何人才引进有关的补贴,对于此我希望得到明确的答复。 2.如果不符合人才引进的标准,也希望向有关领导反馈,以便后续制定合理的规则,以利于东莞市的人才引进和长久发展。

问政部门:  人社局

已回复

官方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已收悉!我局工作人员已电话联系您,并向您解释相关补贴的申请要求。根据您咨询的内容,我局回复如下:根据《东莞市创新人才引进培养暂行办法》(东人社〔2022〕18号)规定,(一)申领能力提升培养资助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我市户籍;2. 申请能力提升培养资助时已与我市用人单位(党政机关、财政全额供养的事业单位除外)签订 1 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已连续在该单位工作满 6 个月并仍在该单位工作(在该单位工作的情况以在该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3. 在我市连续申报缴纳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 6 个月;4. 2022 年 1 月 1 日后(含当日),在我市工作期间(以在我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费的记录为准)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或硕士以上学位),或取得中级以上职称(或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或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一级/高级技师(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级/高级技师)。2025年创新人才相关补贴申报公告已发布,建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受理期内提出申请。您可留意东莞市人社局官网(http://dghrss.dg.gov.cn/)公示公告栏申报公告的发布,或关注微信“东莞人社”、“东莞就业人才服务”公众号相关推文、信息的发布。若有疑问可咨询我局人才服务科,电话:22013993。感谢您对我局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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