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64726

2026-01-22 16:16:55

跨省分娩医疗费用结算报销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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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真工作 来自:东莞市

问题一:参保地在东莞市,跨省分娩,结算标准,为什么在制定市内外非定点医院已经制定结算标准4800的情况下,这个标准已经是现在分娩会产生的医疗费用的一个很低的费用标准了,基本分娩都会超过这个数字,为什么对于跨省分娩的还要半折变成2400的结算标准,深圳市就无此种跨省要另一套报销标准的规定。东莞外地打工的不少吧,在东莞参保,为什么跨省和跨市的标准不一样呢? 问题二:跨省分娩就医过程中如果出现难产、大出血、羊水栓塞等意外,产生很多远超正常分娩必须的医疗费用,是不是也只能按你们制定的这个结算标准只能报销2400呢?还是有其他规定呢? 如果不管分娩出现任何情况产生的医疗费用都只能按2400的标准报销,那我们缴纳生育险、职工医疗保险的意义何在,在关键的时候用不上,不能据实报销的话。 在网上看其他地方比如余杭县、四川省,别人跨省分娩都是据实报销,或者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住院待遇政策享受报销待遇,是不是更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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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市民,您好!28012216282931001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已追加至工单号2801211557273701,相关部门正在跟进中,请您耐心等候,如有处理结果将尽快回复给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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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评:不满意,没有直接回复,转给其他部门,还没收到信息,这个回复就算结束我的问询了吗?就是需要官方正面回复为什么东莞市这个分娩报销问题,不像其他省市那样合理,完全没考虑群众实际情况,东莞12345热线回复说跨省分娩就医出现不管什么情况都只能按照那个结算标准来,但是分娩意外紧急情况要花那么多医疗费用,我的职工医保、生育险居然却派不上用场,这是什么规定啊?这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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