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令第50号《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第十条明确规定:学生的考试成绩、名次等学业信息,学校应当便利学生本人和家长知晓,但不得公开,不得宣传升学情况。该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其核心并非禁止家长知晓孩子成绩,而是通过禁止公开成绩、排名,保护学生隐私与自尊心,杜绝攀比内卷。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及权威教育机构对此均有明确官方解读:不公开成绩排名,不等于不让家长知晓孩子具体成绩,学校应通过一对一的方式向家长告知学生学业信息,切实保障家长的法定知情权。作为学生法定监护人,我仅要求知晓自家孩子的具体期末考试成绩,并非索要其他学生的成绩、排名,该诉求完全符合上述法规要求,未侵犯任何第三方权益,具备明确的法律依据。 深知一线老师的工作辛苦且负责,平日尊重配合老师教学工作,对学校和老师的付出十分认可,也认为老师在私下单独告知对应学生家长孩子具体成绩,是履行教学职责、助力家校共育的合理行为,该行为不应被追责或处罚。 但目前虎门镇相关学校仅以A、B、C、D等级告知孩子成绩,不提供具体分数,期末这样的重要考试,也无法获取孩子具体成绩,根本无法精准掌握孩子的知识薄弱点,也无法和孩子、老师一起针对性分析问题,这与教育部保障家长知情权的规定相悖,也大幅增加了家校共育的阻碍。 作为法定监护人要求知晓自家孩子的具体考试成绩,并非索要其他学生的成绩或排名,不存在任何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始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义务教育阶段的等级制评价本是为了破除“唯分数论”,但绝不该成为家长了解孩子具体成绩的阻碍。 在此,我向贵局提出以下诉求: 1. 要求贵局督促辖区内学校,在保护学生隐私、不公开成绩排名的前提下,允许老师以一对一的方式向家长提供孩子的具体考试分数及学情分析; 2.明确家长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知晓自家孩子具体成绩的权利,同时明确老师履行该告知义务无需承担处罚等相关责任,并出台相应保障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