塘厦港芝(东莞)电子制造厂抹杀职员员工(职工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年休假5天的不给。
编号:566395
2026-02-02 11:10:21
塘厦港芝(东莞)电子制造厂
塘厦港芝(东莞)电子制造厂抹杀职员员工(职工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年休假5天的不给。
问政部门: 塘厦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02-12 10:18:02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市民反映“用人单位未依法给予全体员工年休假”的问题并于2026-02-12 10:20:40对诉求进行办理。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监察员于2026年02月11日来到港芝东莞电子制造厂有限公司进行调查,发现该公司存在未依法给予全体员工年休假的违法行为,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我分局已对该公司作出责令整改措施。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塘厦分局,地址:东莞市塘厦镇塘龙东路61号,联系电话:(0769-87924056)。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