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规定市区内不允许放烟花,而且这里还是小区,万一伤到人或者把火花喷到别人的衣服,造成火灾,要放就去规定的地方去放,建议给他们重罚款,开个罚单
编号:567865
2026-02-16 22:42:45
东湖花园四楼平台放烟花严重扰民
公安局规定市区内不允许放烟花,而且这里还是小区,万一伤到人或者把火花喷到别人的衣服,造成火灾,要放就去规定的地方去放,建议给他们重罚款,开个罚单
问政部门: 莞城
已回复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据了解,根据您反映的情况,莞城公安分局步步高派出所及时派警员前往东湖花园四楼平台进行巡查,无发现有人燃放烟花爆竹。警员已现场向该小区物业管理人员宣传燃放烟花爆竹的相关规定,告知莞城辖区内禁止燃放烟花,并督促物业加强小区内巡防力度,发现有住户燃放烟花的,一律上前制止并做好宣传教育。下来,该分局步步高派出所将加强该区域的巡查力度,一经发现违规燃放烟花情况,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如您再次发现该类情况,请您立即拨打莞城公安分局步步高派出所电话0769-22453102以便快速处置。 另外,莞城公安分局步步高派出所工作人员已于2026年2月25日通过电话向您反馈相关情况。若您有其它疑问,可致电莞城公安分局步步高派出所0769-22453102进行咨询。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