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68253

2026-02-24 22:43:32

润忻享商业管理 (成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拖欠工资未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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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14J5Q 来自:北京市

本人于2025年7月1日入职:润忻享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 项目:东莞滨海湾新区,万象滨海购物村。 项目地址:长安镇中海路, 公司注册通讯地址:广东东莞市松山湖园区新城路 11号601室 本人在任职物业工程部高级电梯工期间,公司对员工存在以下工资克扣问题。 1、2025年9月23/24日因台风受桦加沙政府要求停工,公司要求员工居家办公,并且在居家办公期间按照公司要求正常参与早会工作。政府明确要求这两天不应与周末调休抵班,而公司却拿周末加班费来抵扣。 2、2025年12月16日18:00-19:00公司安排本人加班对办公室进行开荒清洁,工作完成后,本人发加班工时提供给部门领导统计用于发放加班费,然而部门领导回复加班不大于两个小时,公司拒绝发放加班费,要求员工义务加班。部门领导制定政策公然违反劳动法,对员工进行压迫,要求义务加班,来保障部门工作运转。 3、2025年12月本人上班至2025年12月26日离职,在本人和人事确认当月工作考核无任何过错,公司仍然恶意克扣当月绩效未发放,本人联系人事,给予答复是部门领导要求最后一个月扣除不发。 本人诉求: 本人希望公司发放应当合法发放的薪资待遇。

问政部门:  12345热线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我单位已与润忻享商业管理(成都)有限公司东莞分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人事负责人开展沟通核实,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台风期间值守工作性质及加班费的认定 经核实,您为该公司一线工人,于2025年9月23日至24日桦加沙台风期间承担值守工作。根据《广东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相关规定,气象灾害防御期间,必须在岗的工作人员需正常到岗履职,该情形不属于超时加班、周末加班或法定节假日加班范畴,因此无需支付加班费。 二、关于离职前工资及加班费问题核实情况 该公司人事负责人反馈,您在离职前已对本人工资数额进行核对,核对过程中未就工资计算及加班费发放提出异议,相关核实记录可由该公司提供查询。 三、后续建议 若您对上述回复内容仍有异议,或存在其他需进一步解决的问题,建议通过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等法定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依法依规主张相关诉求(法律援助电话:12348)。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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