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73734

2026-03-25 01:44:54

KTV商业噪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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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大好时光KTV长期噪音严重扰民、请求依法责令停业整改的投诉书 投诉单位:塘厦镇塘龙东维也纳国际酒店四楼大好时光KTV 投诉请求: 1. 依法对该KTV噪声污染进行专业监测,认定噪声超标事实; 2. 责令该KTV立即停止夜间扰民经营行为; 3. 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 4. 若整改仍不达标,依法责令停业、吊销相关经营许可。 事实与理由: 被投诉KTV位于居民密集区内,长期存在严重噪声污染问题。营业期间,包厢音响、低音震动、人员喧哗等噪声昼夜持续,尤其在每日22:00至次日凌晨2:00夜间时段,噪声穿透墙体,严重干扰居民正常休息、学习与生活,导致老人无法安睡、学生无法学习、居民身心健康受到严重影响,邻里苦不堪言。 我方多次与商家沟通无果,噪声问题长期反复、屡禁不止,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属于典型商业噪声扰民违法行为。 为维护居民合法居住权益,恳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迅速查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彻底解决扰民问题,还居民安静、安全、正常的生活环境。

问政部门:  塘厦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3月26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6年3月26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6年3月26日,我分局工作人员与社区城管人员对 “塘厦镇塘龙东维也纳国际酒店四楼大好时光KTV”存在的高音喇叭噪音扰民的问题进行了检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对商业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其他噪声,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噪声污染。我分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与小区物业人员进行调查处理。要求KTV负责人控制现场音乐的音量,避免对周边居民的休息造成干扰,并责令其将经营音量控制在规定分贝以下,同时约束顾客声量,做好隔音措施,以避免再次出现噪音扰民情况。KTV负责人表示已经意识到自身的错误,承诺将积极改正,控制经营声量,消除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我分局后续将继续跟进处理和监督。 接下来,我分局的执法人员将会加强对该处路段噪音扰民行为的跟踪工作,加大巡查力度和监管。对于查实的噪音扰民等问题,我分局将从严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欢迎随时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电话是:16616710979。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继续努力,为市民提供一个更舒适、更宁静的生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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