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74101

2026-03-27 09:09:44

清湖头龙兴物流占道经营,场地叉车随意在公共道路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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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用RM0ls 来自:云浮市

塘厦清湖头桥蛟中路63-026号龙兴物流,严重占道经营,大货车无规则停放,导致本来就小的路严重堵塞,多次沟通无果,无牌叉车随意上路装卸货,容易发生交通事故,望有关部门整治

问政部门:  塘厦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市场监督分局: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3月30日与您联系告知,您反映的事项我局已跟进处理,并对诉求问题进行办理。我局执法人员前往东莞市龙源兴物流有限公司检查,现场检查发现被举报人有1台叉车,被举报人提供了上述叉车的产品合格证、检验合格报告和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设备都在检验有效期内,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被举报人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鉴于上述情况,因未核查到被举报人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上述事项不符合《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规定的立案条件,我局决定不予立案。如有疑问,请联系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0769-87812315。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城管分局: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年3月30日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6年3月30日对诉求进行办理。 2026年3月30日,我分局执法人员前往“塘厦清湖头桥蛟中路63-026号龙兴物流”,针对您所反映的占道经营情况,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项:“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我分局执法人员现场约谈了店铺负责人,并向其进行了城市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教育,强调了占道经营行为的危害性,责令店铺负责人现场清理所有占道物品,我分局执法人员对此进行了现场拍照取证。 下一步,我分局执法人员将加强对该处路段的巡查力度和监管,对擅自占用城市道路的行为进行密切跟踪,并严格按照法规进行处理。我分局将对任何路段及商铺存在占道经营行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以保障道路的畅通和市容市貌的整洁。再次感谢您的反映,如有任何其他问题或建议,请联系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塘厦分局,联系电话:16616710979。清湖头社区:收到反映的情况后,我们于2026-03-30 10:20:20电话与您取得联系,并于2026-04-03 09:51:55对诉求进行办理。关于市民反映清湖头桥蛟中路63-026号龙兴物流占道经营,场地叉车随意在公共道路作业及大货车无规则停放的问题,社区已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并对商家进行劝导教育,要求其尽快清理占道堆放的货物,叉车作业时避开人群高峰期及大货车上下货物时按规则停放,避免影响群众出行。如有疑问,请联系:塘厦镇清湖头社区,联系电话:87982729。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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