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厚街镇新塘村沙塘仔村前西路(缘味佳餐馆)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以及排烟管道导致油烟乱排乱放、厨房设备噪音分贝非常大噪音扰民,导致整条街道民不聊生。现场与该餐厅沟通以及申报城管已过去2周,未有任何改造意愿。社区也没有人跟进,家中长者已出现身体不适等症状。希望镇管理机构出面协助要求改商户按法律法规作给予整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明确规定: 餐饮服务经营者必须安装并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 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等区域新建产生油烟的餐饮项目; 排放油烟不得对附近居民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