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对象:南城区街道办、南城消防救援大队、森林湖小区物业公司 内容: 本人是东莞市南城街道森林湖小区业主。近年来小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大增,但合规集中停放及充电区域严重不足,物业长期仅采取清理、禁止停放等措施,却未按规定配套建设足够的停放点位,导致大量业主车辆无处可停,被迫在单元门口、道路旁、架空层违规停放,极易引发火灾及安全事故。 根据《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物业服务区域应当按照规范要求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目前小区现状明显不符合要求,物业存在管理缺位、整改不力问题。 现恳请相关部门督促: 1. 责令物业立即排查小区闲置空地、围墙内侧、符合消防条件的开敞架空层等空间,尽快增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棚及充电设施; 2. 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避免“只清理、不建设”; 3. 加强日常管理,在保障消防安全的前提下,切实解决业主停车刚需。 请相关部门介入处理并予以回复,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