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系三正鹏程上花园小区业主,物业以“业主投票少数服从多数决议”为由一刀切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但该决议存在严重违法违规: 1. 内容违法:法律仅禁止电动车进楼、进电梯、入户,不禁止进入小区公共区域停放。决议全面禁止进小区,违反《消防法》《东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 2程序违法:投票未公示、未通知、无业主/社区监督、存在诱导投票、租户代投等问题,决议程序不合法。 要求: 1. 撤销违法决议,允许电动车进入小区地面/指定区域停放; 2. 对违法决议及违规管理行为依法处理。 投诉事项: 物业以业主决议全面禁止电动车进入小区,违法违规,严重影响业主老人小孩生活出行。 1. 决议违反法律规定,一刀切禁止进小区无依据。 2. 未提供集中停放、充电区,违反东莞相关规定。 3. 投票程序不透明、不规范,存在程序瑕疵。 投诉请求: 1. 介入监督,撤销违法决议; 2. 协调物业提供合法停放区域; 3. 重新规范表决程序。 • 投票未公示、 • 投票无业主代表/社区监督 • 租户代替业主投票 • 投票诱导性 • 决议违反法律禁止进楼但不禁止进小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