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578368

2026-04-17 16:02:57

关于上岭经联社咸爬头地块垃圾倾倒问题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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愤怒的五花肉 来自:广州市

现就东莞市莞城街道罗沙上岭股份经济合作社属下“上岭咸爬头”地块(原规划用途为临时停车场或盆景花场)违规倾倒、堆放垃圾及相关处置不力问题,向相关政府部门郑重反映,恳请予以高度重视并彻底整改。 该地块存在严重违规垃圾倾倒及处置行为,并非简单的垃圾堆放,而是被擅自改变土地用途,露天开展建筑垃圾分解、中转作业,且未采取任何密闭措施,无封闭车间、密封输送设备,也未配备喷雾、洒水等抑尘设施,属于典型的违法处置建筑垃圾行为[1]。这些违规行为已对周边居民生活和生态环境造成极大危害:一是扬尘污染严重,作业时大量粉尘无组织扩散,导致周边居民门窗无法正常开启,衣物晾晒、日常出行受严重影响,长期吸入易引发呼吸道疾病;二是噪音扰民突出,破碎设备、运输车辆运行产生高频噪音,昼夜持续,尤其夜间作业时,严重影响居民睡眠休息,超出居民区声环境限值标准;三是违反土地使用规划,地块原规划用途被擅自改变,涉嫌违规用地。 此前,针对该地块的违规垃圾倾倒及处置问题,相关政府部门已多次前来查处,但均未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彻底解决问题,导致罗沙上岭相关方肆无忌惮地继续进行垃圾倾倒及违规建筑垃圾处置作业,违规行为愈演愈烈,问题始终未能得到根治,严重损害了周边群众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等相关法律法规,相关政府部门负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建筑垃圾处置监管的法定职责,对擅自处置建筑垃圾、随意倾倒垃圾等违法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责令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在此,恳请相关政府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不再流于形式,立即派员现场全面核查该地块的违规行为,依法责令责任方停止一切垃圾倾倒、建筑垃圾分解中转作业,查封相关违规设备,限期清理已倾倒的垃圾及建筑废料;同时,严格依法对相关责任方进行处罚,追究其违法责任,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强该地块的日常巡查,严防违规行为反弹。请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从严从实处置

问政部门:  莞城

已回复

官方回复

市自然资源局回复:涉及地块位于东莞市莞城街道东城中路8达鑫创富中心旁一处空闲地,空闲地面积约2282.14平方米(约3.42亩),现状地类为建设用地,地块权属为东莞市莞城区罗沙上岭股份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暂未办理用地手续。地块上有部分历史已存在石粉及历史已建道路,现临时放置了三处沙石,实地未发现新增动工建设行为,莞城自然资源分局已于2026年4月1日通知上岭股份经济合作社配合清除沙石,做好属地监管责任。莞城回复: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收到情况后罗沙联社、国土等部门4月21日 上午到现场了解,要求承租方清理堆放的垃圾,日常工作注意不要发出太大的声音,并加装洒水设施,预计6月前完成加装。如有疑问,请联系罗沙联社,联系电话:23102278。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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